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象征温暖与希望的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小桔灯”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正以其特有的光亮与温度,照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路径,成为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围绕“奋进第一方阵 争创全省一流”“提质增效”目标,将品牌建设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效办案互融互促,逐步形成以未检品牌为代表、各级各类工作品牌百舸争流、百花竞放的良好局面。其中,“小桔灯”未检品牌正是其中的典型。“小桔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自2020 年 3 月成立以来,始终秉持“一盏‘小桔灯’,照亮成长路”理念,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精准办案、综合施策、源头治理,将高质效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帮教方案、每一次社会调查、每
一场法治宣讲、每一份检察建议中,以“求极致”的匠心精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两年,有11 名涉案未成年人在“小桔灯”的温暖引领下重返校园或成功就业,充分彰显了检察履职在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防线上的坚实力量。
精准司法:惩戒与挽救并重,照亮迷途少年归途
“教育、感化、挽救”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核心。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用法守护、用情呵护,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阿姨,我不想上学,也没想过将来做什么。”“那你知道你的行为给别人带来多大的伤害吗?”“我很后悔,我想去看看小超(化名),亲口对他说声对不起……”在“小桔灯”未检工作室,检察官王璐与涉罪未成年人小凡(化名)的对话,沉重而充满希冀。小凡是一名初中生,因琐事与同学小超发生冲突,冲动之下致其轻伤一级。案件审查中,王璐细致查明小凡真诚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的情节。综合考量后,宝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考验期内,法治教育、公益劳动、思想汇报成为小凡的“必修课”。王璐联合专业力量,为其提供心理疏导,多次深入谈心,驱散其青春期的迷茫。为巩固帮教成效,王璐依托“小桔灯”在宝丰县中等专业学校设立的检察官办公室,积极协调、推荐小凡学习汽修专业。法律威严的震慑与学校教育的感化双管齐下,曾经迷失的少年重新找到方向。
面对检察温情,小凡承诺,一定珍惜机会、遵纪守法、回报社会。如今,小凡已顺利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开启了新的人生篇章。检察官手提这盏特殊的灯,走过风雨,让法治之光照亮了迷途少年的“返航路”。
创新机制:线上线下联动,织密犯罪预防网络
如何将法治的种子深植青少年心中?宝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小桔灯”未检品牌,不断创新载体与形式,构建起立体化犯罪预防网络。
在“小桔灯”青少年法治教育 基 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开发了《VR庭审现场》法治教育软件。青少年只需佩戴VR眼镜,即可360度全方位感受整个庭审现场,沉浸式体验和了解法庭构造和审判流程。
宝丰县人民检察院采用“寓教于乐、寓教于学、寓教于练、寓教于心”设计理念,建成 300 余平方米的集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关工委办公室、社区矫正观护中心、普法宣传室、模拟法庭于一体的“小桔灯”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综合运用高科技手段和互动体验形式,打造身临其境的环境氛围,让青少年在互动体验中认知、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2024年3月,该基地被命名为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系平顶山市检察机关唯一的一家。
为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从源头预防犯罪,宝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小桔灯”品牌,构建起立体化普法教育体系。在县一高、县一中教育集团、前营乡初级中学建成3个共600余平方米的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基地,在宝丰县中等专业学校建立检察官联络办公室,并在27所中小学设立防校园欺凌和防性侵害“小桔灯”法治宣传长廊。目前,全县各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是检察机关履行保护未成年人法治职责的重要方式。宝丰县人民检察院选派33名检察干警担任34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近两年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进校园、法律知识竞赛、开学第一课等普法活动110 余场次,覆盖师生家长5万余人次;利用空中课堂、班班通等平台推出“小桔灯”普法、守未同行等线上专栏,制作发布防性侵、防欺凌、网络保护等主题普法视频10余部、推文50余条,成功打造预防青少年犯罪线上与线 下双阵地。
此外,宝丰县人民检察院还积极探索创新,打造“3+1”合力观护帮教模式:由检察机关牵头,为每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在校学生都组建由一名检察官、一名监护人、一名老师组成的帮教小组,共同开展思想、法治和道德教育,将帮教触角延伸至家庭、学校、社会。同时,链接社会资源,在一所学校及一家企业建立“小桔灯”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提供技能培训与就业指导。近两年,该模式已帮助11名涉罪未成年人,8人重返校园,其中两人考入大学。
综合保护:延伸履职触角,用心传递司法温度
守护未成年人,既需雷霆手段,亦需春风化雨。宝丰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延伸履职触角,协同各方力量,着力构建综合保护闭环。
“检察官姐姐,我找到工作了,一定会加倍努力,不辜负曾经帮助我的所有人!”当小娜(化名)再次见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高艳霞时,眼中充满坚定。
时间回溯到几年前,小娜因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被公安机关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官在讯问小娜过程中,小娜拒不认罪,情绪激动。小娜态度的突然转变,让检察官感到非常意外。一起简单的盗窃案件,小娜为什么会突然翻供呢?经过进一步讯问和耐心劝导得知,原来小娜听说如果认罪,就会被判刑,判刑就会留下案底,将来就不能找工作了。面对担忧前途尽毁的小娜,检察官深感责任重大,办理一个案件简单,但如何挽救一个迷途知返的少年更是检察官应该承担的责任。经过耐心劝导和释法说理,小娜最终自愿认罪认罚,社会调查亦显示,小娜平时表现良好,此次盗窃是一时冲动,系初犯,社会危害性小,且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律威严,亦存温情。综合考量全案情节,宝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娜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小娜也表示想学习一门技术,检察官再次帮助小娜联系 职业技术学校,让其继续深造,学习一技之长。这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更承载着检察机关对一个知错能改的未成年人的拯救和保护。如今,小娜正一步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向着梦想的方向努力。
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找准融入“六大保护”着力点,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通报情况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推动解决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共性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犯罪。同时,该院联合政法委、关工委、教体、司法、团委、民政、妇联等部门,探索构建“司法救助+心理干预+社会支持+长效保障”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模式,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精准惩戒与有效挽救,全力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并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帮扶救助等多元支持,有力提升监护人法治意识与监护能力。
“从依法严惩到倾心挽救,从个案办理到溯源治理,从司法办案到综合保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每一步都肩负着守护未来的重任。”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闻延菲表示,“下一步,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擦亮‘小桔灯’品牌,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努力让每一名未成年人都能在法治阳光普照下健康成长,为守护民族希望、筑牢国家未来根基贡献坚实检察力量。”